耳罩

    由压紧每个耳廓或围住耳廓四周而紧贴在头上遮住耳道的壳体所组成的一种听力保护用品。耳罩壳体可用专门的头环(用来连接两个耳罩壳体)、颈环或借助于安全帽或其他设备上附着的器件而紧贴在头部。在耳罩壳体边缘上覆有环状软垫为耳垫,有增加密封性,减少对皮肤的刺激等作用。
    耳罩主要由:弓形连件、耳罩内腔、密封垫圈、外罩壳等部分组成。
    耳罩产品的性能应符合GB5893.2-86标准的规定。
    一、结构要求
    1.耳罩的头环:需弹性适中,长短应能调节,佩戴时没有压痛或明显的不适感。高度在112~142mm之间可调。
    2.耳罩壳体:必须能在相互垂直的两个方向上转动。
    3.耳垫:可更换,对皮肤无刺激,易清洗消毒。用料必须柔软,具有一定弹性。
    二、技术要求
    1、 声衰减量
    按GB5893.3-86《护耳器主观测量方法》规定测量,其值应符合有关规定。
    同时用GB5893.4-86《耳罩插入损失测量方法》,规定测得的耳罩左右损失值之差不应大于5dB。
    2、 夹紧力
    按规定的方法检测,其值不应大于10N。
    3、 抗疲劳性能
    按规定检验,各部件应没有断裂和裂颖。任一试样的夹紧力与原始测得值之差不应大于原始值的10%。
    4、 抗跌落性能
    将试样放在(2℃冷柜中放置4h后取出,2min内从1.5m高度往平整的混凝土地面上跌落6次,除耳垫外,其他部件应无破损和裂缝。
    5、耐潮性能
    将耳罩除掉耳垫和内衬,放在50℃(2℃的水槽中24h,再转入室温为15~35℃,相对温度不大于60%的环境中24h后,头环应没有明显的变形和尺寸改变及其他异常现象。任一试样的夹紧力与原始测得值之差不应大于原始值的10%。
    6、 耐高温性能
    只有在特殊情况才要求耳罩耐高温。方法是将试样放在50℃(2℃恒温箱中4h后取出,应无变形、粘连、龟裂及其他异常现象。在15~35℃的室温中1h后检验夹紧力,其与原始测得值之差不应大于原始值的10%。
    7、 耐低温性能
    只在特殊情况下,才要求耐低温。方法是将试样放在-20℃(2℃的冰箱中4h,取出1min内按抗跌落性能的检验方法,不应出现部件有硬化、龟裂及其他异常现象。任一试样的夹紧力与与原始测得值之差不应大于原始值的10%。
    8、 耐腐蚀性能


    将试样放在按表规定的腐蚀溶液中,环境温度为40℃(2℃,部件在溶液中与玻璃容器壁和液面至少保持30mm距离,24h取出观察应无严重深层变色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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