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地方需要静电接地

    (一)《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0675-1990)3.4.4 各种装载易燃、 易爆物品的容器,如桶、瓶等,应放置在导电的地坪上,导电地坪应无绝缘油垢,并与接地线相连。带轮子的小车,其轮子应采用有导电性能的材质制作。计量用的台秤、地衡等应用连接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小型容器应采用电池夹子、跨接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3.4.5 皮带输送机的皮带应尽量选用导电性的材质。当皮带是绝缘性时,皮带的接头不应使用金属材料。皮带罩必须接地,且固定牢固,不得与皮带有碰刮的现象。

    (二)《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 3097-2017) 4.1.1 在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设备、 管道、操作工具及人体等,有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而造成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

    5.1.1 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覆土设备一般可不做静电接地。

    (三)《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074-2014 )

    14.3.8 甲、乙和丙 A 类液体的汽车罐车或灌桶设施,应设置与罐车或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14.3.9 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码头,应设与船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四)《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

    9.3.1 对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接地措施。

    9.3.2 在聚烯烃树脂处理系统、输送系统和料仓区应设置静电接地系统,不得出现不接地的孤立导体。

    9.3.5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接地线。

    (五)《锅炉房设计规范》 (GB 50041-2008)

    15.2.17 气体和液体燃料管道应有静电接地装置。

    (六)《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51-2010)

    3.7.10 对于设置在防爆区内的地上或管沟敷设的干式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七)《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2004)

    7.0.7 当系统管道设置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时,管道网金属件应设防静电接地。

    (八)《油品装载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GB 50759-2012)

    9.1.1 油气回收设施内油品管道、设备、机壳应设置静电接地装置。

    (九)《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 50159-2013)

    17.0.5 煤气管道应设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十)《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457-2008)

    6.4.2 输送易燃介质的管道。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设施。

    9.5.3 洁净室的净化空调系统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11.4.3 医药洁净室(区)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十一)《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 50426-2016)

    8.4.6 用于有爆炸危险房间的通风系统,应有可靠的防静电接地措施。

    (十二)《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2006)

    6.4.10 收集和过滤粉料的设备,应采用导静电的容器及滤料并予以接地。

    (十三)《惰性气体灭火系统技术规范》(CECS 312:2012)

    6.0.5 凡经过有爆炸危险和变电、配电场所的管网系统,应做防静电接地。

    (十四)《加氢站技术规范》(GB 50516-2010)

    10.3.4 加氢机和加氢机邻近处应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

    (十五)《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 (GB 50684-2011)

    5.3.10 隔油池(罐)的机电设备应采取防爆措施,并应设防静电接地设施。

    (十六)《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944-2013)

    3.0.2 新建工程项目,应在土建施工时预设防静电接地装置。

    (十七)《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70-2005)

    6.0.6 经过有爆炸危险及变电、配电室等场所的管网、壳体等金属件应设防静电接地。


    哪些地方需要法兰跨接:

    (一)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2006版)10.3.3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二)当值**过《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20801-2006)或者设计文件的规定时,应当设置跨接导线(在法兰或者螺纹接头间)和接地引线。从该条可以看出,法兰是否需要跨接导线,需要测量法兰之间电阻值,当阻值**过规定时,需要跨接。

    (三)《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4 部分制作与安装》(GB/T20801.4-2006)*10.12.1条规定: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间应导电良好。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

    (四)《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2010)*7.13.1条规定:设计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当每对法兰或其他接头间电阻值**过0.03欧时,应设导线跨接,可以看出,工业管道金属法兰是否跨接,需要测量法兰间电阻值。当法兰间电阻值**过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


    静电接地做法: 管道在进出装置区(含生产车间厂房)处、分岔处应进行接地。长距离无分支管道应每隔100m接地一次;平行管道净距小于100mm时,应每隔20m加跨接线。当管道交叉且净距小于100mm时,应加跨接线。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0Ω。

    静电接地与跨接的做法详见CD90B4-88化工企业静电接地安装通用图


    卯金刀安全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专注于人体静电释放报警器,溢油静电保护器,静电接地控制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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