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款是找村委会要吗?

    导读:在征地拆迁中,因利益发生纠纷的现在不在少数,对被征收人利益侵害较大。尤其在农村的征地拆迁中,村委会侵占、截留、挪用老百姓征收利益的事情非常多,严重侵害被征收农民朋友的利益。据此,被征收人是否可以向村委会要拆迁款呢?下面在明律师来讲讲关于谁来支付安置利益的相关问题。


    一、发给被拆迁人的征地费由谁出?


    《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登记。


    宪法*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据此,征收和征用都是国家行为,费自然也有国家支付。


    由此可知,拆迁的给付主体是国家和**。首先由**对征收拆迁做总体规划并做好相关财政支出的预算,然后由用地单位将款项打到**的帐上,再转由**支付给村民。


    所以,总的来说,拆迁利益的给付主体是市、县人民**,村委会只是在**的授权或委托下实施利益的发放的操作。也就是说,如果被征收人觉得利益低、不够,其直接的责任承担主体是**。被征收人在诉讼救济的过程中,应当以**为被告,要求**来承担相应责任。


    二、征地费支付方式

    征地款应当是直接发给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有条件的地方,土地费、安置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等相关费用中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部分,可以根据征地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具体名单,通过发放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的方式直接发放给农民。


    三、村委会是否有权截留土地款?


    对于村委会能否截留征地款,我国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不过,事实上,确实需要一笔资金用于村集体公共建设或其他公益用途,比如修建学校、健身设备、村办企业等等。这也是不得不考虑进去的客观情况,但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再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征收款包括土地费、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费用。其中,因为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所以土地费是直接归属于村集体的,也就是这部分款会发放到村委会手上。


    因此,总的来说,村委会是能有土地费的利益的。当然,这部分利益占比不宜过大,征收实践中大都为20%--30%。

    这里在明律师提醒大家一点的是:对于土地费,村委会是不能直接下发给村民的。我国《村民**组织法》中明确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也就是说,村委会要想将土地费分发给村民的话,那么应当召开村民大会,由村民代表表决土地费的分配以及使用方案。


    较后,在明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对于征地拆迁,如果过低,或者程序不合法导致不合理的,被征收人需及时咨询律师,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方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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