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竹企业办理工程建设推荐产品证书企业案例

      一、申请推荐条件
    凡工程建设中使用的产品(包括设备、仪器、材料、制
    品、主要配件等)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由产品生产单位自愿向
    本协会申请推荐:
       (1)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测试机构抽样检验,产品性能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2)有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经副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本协会)组织的鉴定或评估。
       二、申请手续
       申请单位向本协会或本协会相关的分支机构领取《工程建设推荐产品申报表》,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报送本协会:
       (1)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产品样本或使用说明书;
       (3)产品鉴定(评估)或**证书复印件;
       (4)执行的产品标准;
       (5)申请前两年内有关产品主要性能的抽样检验报告复印件;
       (6)申请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认证证书,或质量管理文件;
       (7)不少于三份用户使用证明。        
       三、评审程序
       (1)本协会定期组织技术*进行评定。
       (2)根据评定意见,对经评定合格的产品予以推荐,颁发《工程建设推荐产品证书》。
    (3)对产品资料评定不合格的,向申请单位说明原因,要求补报相关资料,确实无法补齐的,申请材料不予退还,不对产品进行推荐。
       (4)如果申请单位需要,本协会可组织专项产品评估。
       四、产品推荐办法
       (1)凡经评定符合推荐要求的工程建设产品,向产品生产单位颁发有效期为两年的《工程建设推荐产品证书》。对已获得推荐证书的产品,在本协会期刊《工程建设标准化》及工程建设标准化网站上公示。
       (2)如申请单位需要,提供素材,可将其内容及相关信息在协会网站www.上发布。
       (3)申请单位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证书,一经发现,本协会将取消其被推荐资格,收回证书,追究责任并向社会通报。
       五、收费标准
       (1)申请单位每项产品需交纳推荐费用5000元(含*评定费、管理费、证书工本费、推广宣传费等)。
       (2)凡证书已**过有效期的单位,可持旧证书及相关资料换领新证(详见补充说明),每份证书需交纳推荐费用2500元。
       六、工程建设产品推荐工作,由本协会统一管理,《工程建设推荐产品证书》由本协会统一印制,并加密防伪,本协会咨询服务部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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