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物业服务评估监理

    [评估监理机构条件]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从事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
    (二)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开展评估监理业务所需设施、设备和办公条件;
    (四)具有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应当到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备案机构名单。


    [评估监理业务范围]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范围包括:(一)物业服务费用评估;
    (二)物业项目交接验收;
    (三)物业服务质量评估;
    (四)其他需要评估监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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