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设立**报经批准,或者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设立材料
1、公**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或业主**)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规定的相关证明。
6、公司出具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的经营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设立**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设立登记申请书》、《*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工商行政*《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签署,或者由其*的代表或委托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营业执照副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的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