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公司在国内运行,如果公司董事**过一位的情况下,一般来讲需要由公司出具一份董事会决议授权其中一位董事为有权签字人,该有权签字人负责国内分公司设立及运营相关事宜。
中国香港公司有权签字人,一听就知道是涉及到签字文件,涉及到签字文件的中国香港文书,不仅要提供原件,根据真实情况还需要看看当事人是否需要亲自到港,一般董事都是比较忙的,没有时间的话,易代通**认是可以见证签字的,与中国香港当地的律师预约时间,进行视频签字一样具备法律效力。
中国香港公司有权签字人公证认证所需资料:
1.若中国香港公司成立一年内是NNC1(法团成立表格)
2.若中国香港公司成立一年以上则是NAR1(周年申报表)
3.CI(注册证书)
4.BR(较新的商业登记证)
5.中国香港有权签字人声明书
6.中国香港公司董事的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
7.中国香港公司董事会议
1.中国委托公证人对文件进行公证
2.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3.办理完成后易代通**认网寄出给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