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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2021年*32号)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章 总 则**条 为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保证化妆品注册、备案各项资料的规范提交,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二条 在*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化妆品注册或办理备案时,应当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交资料。*三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遵循风险管理的原则,以
境内用户不需要注册账户,可直接通过国家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nmpa.)的“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模块进行登陆;境外用户需在“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http://ciip..cn)注册,上传经由中国公机关公或由我国使(领)馆确认的企业主体证明文件,审核通过后登陆。
自贸区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资料清单及递交备案资料的有关注意事项 本文由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友情提供,适用于在上海市自贸区及其他自贸区实施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项目“**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从自贸区口岸进口,且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自贸区所在省市辖区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 一、备案资料清单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关于化妆品标签相关问答主要基于对《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理解和工作实践,以及相关释义、问答等,供注册人/备案人研究标签参考。1.标签应当至少标注的内容有哪些?答:2.产品中文名称有什么具体要求?产品中文名称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显著位置标注,且至少有一处以引导语引出。可能使消费者对产品功效产生歧义的,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予以解释说明。商标名表明以暗示含有某类原料的用语作为商标名,产品配方中含有该类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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