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单
货物到港后,货物交接所依据合同、发票、运(提)单,填制《进口货物清单》。
2、申报
交接所报关员持填制好的《货物清单》及合同、发票、运(提)单向审单关员申报,关员审核无误,编号、签字,并在中方车辆《海关签证簿》上批注。
3、验查
交接所报关员将已审核的《货物清单》中方车辆《签证簿》交查验关员,经查验单货相符,货物放行出卡口。
4、计量
交接所报关员将《货物清单》交计量处检斤,关员登记,并在清单上加盖检斤章,车辆回皮时,关员审核是否加盖仓库印章并批注《签证簿》。
5、入库
货物计量后,由交接所人员押运至海关*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