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EDM337+HIP的简介:
EDM=电加工优化处理:去除异常的内应力,保障电加工品质HIP=热等静压处理:改善机械性能,提高抗压强度,提高光学抛光KENNA METAL肯纳金属CD337的平均颗粒度=3 um,为中粗颗粒钨钢。特别适合厚片,不锈钢,铝片或者有粘性的钢材冲压工作。
CD-EDM337+HIP的主要特性:1.高强度2.高耐震冲击3.中耐磨4.优良韧性、
CD-EDM337+HIP的主要应用:1.各类中厚片冲压,拉深,成型,印压,锻压的模具。2.马达片/EI矽钢片冲压,拉深罐头模具,冲击冲头,冷成型。3.厚冷扎板拉深模具,不锈钢精密冲头,冷挤压,反挤压凸模具。
美国肯纳钨钢KC850
化学成份:标准C碳Si硅S硫P磷Mn锰Cr铬Mo钼Ni镍V钒W钨Cu铜Al铝Co钴
出厂状态:硬度 :HRC HB HV
物理性能:
密度:8.64g/cm3 熔点:1399°C
弹性模量:212.4 kN/mm2 热导率:10.1w/m-k
硬度:HRC90热膨胀系数( 20 - 100°C):12.6μm/m°C
工作温度约量:主要特征: 用途举例:
热加工方式:熔点:始锻: 终锻: 回火: 正火:退火:
热处理规范:淬火:第一次 ℃,第二次 ℃,水冷、油冷;回火 ℃,油冷、空冷。
肯纳钨钢牌号用途介绍:
牌号 钴%比 种类描述 产品运用
CD-700 4% 超抗磨损 喷嘴.锤头.拉伸模具.采油方面的工具
CD-30 6%
CD-630 6% 高抗磨抗震 电路圈板钻孔. 聚脂薄膜的冲压模具. 顶端压榨机.
CD-35
CD-K3135 9%
9% 高抗磨抗震 滚花纹轮. 用带锯锯.拉伸模具.棒工模具.压制模具.冲压模具.中级金属弯曲.
CD-36 10% 高抗磨 冲压模具.金属压制模具.拉伸模具.
CD-636
CD-KR855 10%
10% 高抗磨抗震 冲制黄铜制品.(0.10厚)能冲模熨平衣服环.钻孔机(云母). 钢铁.旋转轧. 滚转压碎.压制模具.冲压模具. 焊接框架(细小部分的铜). 退火铜.拉伸模具(不锈级数为300)
CD-337
CD-K3109
CD-KR466 11
12
12 重型冲击轻磨损 冲压穿孔. 冲压模具.成型模具.能冲模冲压机. 模锻模具.矿业工具. 冲[撞]钻头.冷成型.回压冲压机.0.75’’厚包金箔的钢铁剧烈的拉伸模具.不锈的305刺穿冲压机, 运用在粘性的钢铁中有很好的效果.
CD-18 强抗磨抗损 冲压含硅钢铁模具. 黄铜制品. 青铜. 铝. 聚脂薄膜. 迭片结构模具. 卷轴,模具.
CD-40 13% 中级冲击 冲压模具.压制模具. 青铜. 铜.能冲磨环形物,.金属成型模具.拉伸模具. 剃刀刀刃模具. 冲制模具.钻头
CD-50
CD-K3150 15%
15% 中级抗冲抗磨损 冲压模具.成型模具. 卷轴模具. 心轴.切割刀.压制模具.钻孔棒.石油过滤器. 研磨刀刃,. 冲压模具锯齿. 钳子狭口. 铝模具模锻.
CD-650
CD-KR887 15%
15% 低冲击抗磨损性强 剃刀刀刃的冲压模具. 电子冲压. 引线框模具. 迭片结构. 弹性钢铁冲压. 压碎卷形物. 冲制模具.(重金属).
CD-60 20% 重冲击重震动 收割台模具. , 锻匠碾碎. 铆钉装置
CD-70 25% 强抗震磨抗冲击 巨大的消隐冲压机.冷制模具. 钉子和钳子模具. 模锻模具.
我公司-广毅荣将以优惠的价格,优质的质量,万种的模具材料,齐全的大小尺寸为你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为了能够让新老客户更简单,更直接的了解到本公司的材料,我司启动公司网站(),并可在线咨询或留言,想最快了解更多请拨打我们的销售热线:0769-85093096/!永恒的信心与耐心精益求精创新再创新以质量与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
敝司承诺: 相同的产品,价格更廉, 相同的价格,质量更优, 相同的质量,服务更好. 质量保证.送货及时.
词条
词条说明
遵义地区如何申请进出口资质 (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然后去外经贸局外贸科进行备案。企业到外经贸局备案,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网上提交打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可免交); (4)个体工商户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 (5)外资企业先变更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再提交经
贵州进出口资质新办中介公司 企业办理进出口权限,必须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以及到后续部门办理有关证照的申办手续,才能合法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申请办理流程涉及外经贸、工商、税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子口岸、外汇管理局等大约七个部门。 流程: 1、外经贸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进出口资质。 需要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国地税正副本复印
办事依据编辑(一)外经贸部《关于对国有、集体生产企业实行自营进出口权登记的通知》(二)外经贸部《关于对国有、集体所有制的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制的通知》(三)外经贸部《关于调整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权资格条件的通知》(四)外经贸部《关于调整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五)外经贸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有关规定的通知》(六)
第五条申报和审批程序 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向注册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以下简称外经贸部)审批。 第六条 经批准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凭批准文件到海关、出入境检验、外汇、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申领《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后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取得自营进出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