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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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词条

    词条说明

  • 南京刑事律师_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

    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 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具体来说,对于(一)、(二)两项中的规定,主要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考虑处罚对这些人今后成长

  • 南京故意伤害罪律师_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以往的法条规定,都是从轻到重的入罪思路,但这个罪名是由重到轻的出罪思路,很简单,故意杀人罪是最为恶劣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一定会严厉打击,只要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能定罪,无论既遂未遂预备中止。但是,故意杀人罪,也要根据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在量刑上进

  • 南京刑事律师_口头传唤时间限制规定

    口头传唤时间限制规定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南京刑事律师介绍

    南京刑事律师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都是先通过刑事拘留来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而且刑事拘留必须要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保释。关于刑事拘留多久可以保释等相关方面的知识,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为您介绍。刑事拘留多久可以保释?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如果保释不至于危害社会,则可以保释。根据刑法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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