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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2020年06月29日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小编现提炼出关于化妆品新原料规定并汇总成思维导图,仅供大家参考。化妆品原料分为已使用原料、新原料、禁用原料。化妆品新原料是指在我国境内**使用与化妆品的**或者人工原料。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功能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注册或备案化妆品新原料应提交的资料包括注册申请人、备
1.产品名称,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化妆品的名称应标注在销售包装展示面的显着位置,如果因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形状和/就体积的原因,无法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位置上时,可以标注在其可视面上。 2.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标注经依法登记注册、承担化妆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3.净含量,应标注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上,如果因化枚品销售包装的形状和/或体积的原因,无法标注在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2021年*31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的公告(2021年*31号)为贯彻落实《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规范和指导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与备案工作,国家药监局制定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张丹)2020年对于化妆品行业而言是不折不扣的“政策年”。6月29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此后十余项“重量级”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发布,化妆品行业由此迎来巨大变革。对于化妆品企业来说,密集发布的政策带来行业生态的重大重构。特别是注册人备案人制度、新原料分类管理、功效评价宣称管理等新政策,引导行业发展良币驱逐劣币,鼓励企业回到技术和质量竞争的本质。同时,这也对企业提出了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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