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汇算清缴报告,是要罚款的。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应如实申报以下报表,并将纸质报表报送至国税各办税服务厅: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及年度财务报表。此外,如果企业有总分机构、税收优惠、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等特殊情况的,还需报送相关资料,具体可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或12366咨询。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间发现当年申报数据有误的,可以在广西国税网站下载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单机版29号补丁,对年度申报表数据(包括财务报表数据)进行重新采集,并将数据导入U盘,之后持U盘和正确的纸质申报表到国税各办税服务厅申报,也可直接持纸质申报表上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