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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合同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所主任杨德明为本所实习律师开展内训-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货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天津合同律师 天津胜煜达律所主任杨德明为本所实习律师开展内训-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货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杨德明律师针对买卖合同常见的合同货款支付型纠纷的特点,审查材料的要点,诉讼清收合同货款的方法和策略,诉讼实务问题等进行了培训,杨德明律师指出,向法院买卖合同的支付货款类纠纷,律师在接案和分析案件材料要注意以下事项;
民间借贷代理原告得风险越来越大,责任越来越重……因为原告的举证责任要大于被告多的多,不再是像以**样,拿着书面借条和转账记录就可以“走遍天下都不怕”,法官现在要审查的事实内容太多了。比如说:借款用途?虚假诉讼?高利贷?出借的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有无约定?如何约定?如何实际履行?出借行为如何完成的?转账?现金?分别是哪些笔?对方还款没有?还的哪些是本金哪些是利息?(法官都在要
天津胜煜达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对一起复杂的合同纠纷案情做了基本介绍和简单梳理,同时指出该案件争议的焦点和疑难点。接下来,现场在座的律师积极发表了对案情问题的观点。在案件讨论过程中,律师们纷纷对案件提出疑问,并根据实务经验展开层层分析,找出问题症结并总结解决方案。案件通过集体讨论,找到了新的办案思路,也为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实际指导意义。
可以把房地产法理解为调整城市、农村土地和房屋诸种关系的法律整体。其调整对象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土地、房屋财产关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财产。它们是房地产业务活动的基础。(2)土地利用和管理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耕地的特殊保护,土地开发利用,土地用途管制,建设用地审批,集体土地的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等等
公司名: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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