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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优化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 *13号)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国家药监局决定进一步优化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普通化妆品采用检验方式作为质量控制措施且生产环节已纳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范围,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能够充分确认产品安全性的,备案人在进行产品备案时,可提交由化妆品备
在进口化妆品备案和注册申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诸多问题,给申报企业造成很大困扰。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在此汇总了部分过往审评意见,供大家参考使用,严禁复制、抄袭和传播。 以下为审评意见: "产品技术要求和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中的气味描述不符合要求。产品配方有香精成分加入,而产品气味描述为“无香味,有原料特征气味”。" 未按《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提供配方中CI42090的质量规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备案产品技术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备案工作,严格保健食品备案监管,我局组织研究起草了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到2020年9月1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bjspba@。邮件主题请注明 “关于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一、七种主要的原料数据类型是否有**采用顺序?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遵循证据权重原则,以现有科学数据和相关信息为基础对产品进行安全评估。《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中所列七种原料数据类型,除《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的限用组分、准用防腐剂、准用防晒剂、准用着色剂和准用染发剂外,其余数据类型应基于数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遵循科学、公正、透明和个案分析的原则,选用较相关和可靠的数据类型开展评估。二、如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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