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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推翻一审错误判决——胜诉。戴律师在本案被告某房产中介公司一审败诉后,接受其二审的委托,就买方陈某诉卖方何某及委托人某房产中介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通过代理上诉后,二审胜诉。在二审阶段,戴雪静律师通过艰苦的举证及多次开庭,终于向法庭展现出本案的大部分客观真实情况。最后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中的第四项即某房产中介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项;并且二审法院判定原一审判决中案件受理
执业经历:戴律师于2002年通过首届国家司法考试并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在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损害赔偿、公司法律事务等领域经验丰富,思路清晰独特,积累了大量成功和典型的案例。委托人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德国、日本、比利时等国家的公民和法人。 戴律师始终坚持“专业、诚信、精益求精”的办案理念,其专业办案风格获得委托人高度评价。律师顾问费:币50000元/年,日常法律事务工作由我所指派一至二
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民事案件的审判有相应的审理期限的规定,自法院立案之日起,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可以延长。所以,对于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不上诉,且对方当事人能够顺利送达的情况下,自法院立案之日起,整个诉讼流程大概
一、 案情简介2001年,甲、乙两公司分别出资成了立有限责任公司A,甲持有40%股权,乙持有60%股权。2008年2月,甲乙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甲将40%的股权转让给乙,转让价款380万元,但乙一直未支付股权转让款,也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而甲自2008年2月以后也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2009年1月,乙公司制作了一份股东会决议,伪造了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形成决
公司名: 上海申伦(天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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