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词条说明
1.备案系统中产品命名依据条框内容未完整填写或未完整说明产品名称各部分的具体含义。《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二十八条中规定: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提交产品名称命名依据,产品名称命名依据中应当指明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并分别说明其具体含义。进口产品应当对外文名称和中文名称分别进行说明,并说明中文名称与外文名称的对应关系(专为中国市场设计无外文名称的除外)。2.产品名称命名依据中商标名/通用名/属
对于染发产品,产品执行的标准中染发剂理化指标的控制范围应如何正确填报
应根据染发剂的配方申报量进行填报。对于两剂或两剂以上混合使用的染发产品有两种填报方式:一是按照Ⅰ剂或染剂中各染发剂的浓度填报染发剂指标的控制范围;二是按照混合使用时各染发剂的浓度填报染发剂指标的控制范围,并注明混合比例。
关于优化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措施的公告。答: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优化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1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3日起,普通化妆品采用检验方式作为质量控制措施且生产环节已纳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范围,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能够充分确认产品安全性的,备案人在进行产品备案时,可提交由化妆品备案人或受托生产企业按照化妆品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开展自检并出具
按照NMPA对进口化妆品备案注册申报资料的要求,申报产品应当提供国外市售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并如实翻译为规范的中文。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产品申报内容应与外文标签、说明书上使用方法、使用人群和使用部位等相符合。但是,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在实际申报工作中发现, 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这部分
公司名: 北京天健华成国际贸易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10-84828042
手 机: 13601366497
微 信: 13601366497
地 址: 北京东城北京市东城区马园胡同3号迤南
邮 编:
网 址: nmpacn.b2b168.com
公司名: 北京天健华成国际贸易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手 机: 13601366497
电 话: 010-84828042
地 址: 北京东城北京市东城区马园胡同3号迤南
邮 编:
网 址: nmpacn.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