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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具指导意义案例)|二次再审、最后一次终改判!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自身状况对死亡占70%,肇事人应负全责
(较具指导意义案例)|二次再审、最后一次终改判!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自身状况对死亡占70%,肇事人应负全责裁判核心观点:(1)鉴定意见显示,交通事故(外伤)在死者死亡中的参与度只为30%,死者自身原有疾病对死亡后果的发生占有70%的比例,死者自身身体状况与其死亡关联度更大。但死者自身疾病状况不是我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的过错,死者不应因该影响而自负相应的任何责任。(2)即是说,肇事人的侵权行为(交通肇
执业理念:伸张正义、敬业负责、崇尚法治,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更是我们的不懈追求。 涉及的服务内容:劳动(劳务合同)争议仲裁及诉讼代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纠纷、房产土地纠纷、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赔偿、死亡赔偿)、保险金融纠纷、建设工程纠纷、股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商事案件。 律师介绍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2
“项目经理”可以不是施工单位的员工,代表施工单位接受材料商供应建材,应由施工单位承担付款责任
“项目经理”可以不是施工单位的员工,代表施工单位接受材料商供应建材,应由施工单位承担付款责任案例总结:(1)首先这里的“项目经理”是加引号的项目经理,其本质上属于施工单位在某一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受委托人。这样的项目经理在法律属性上有权代表施工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承包合同、结算协议、签证文件,甚至加盖项目部章、收取工程款、接受建材商供应建材,其引起的法律后果,首先是付款责任,应当由“项目
涉及的服务内容: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纠纷、房产土地纠纷、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赔偿、死亡赔偿)、保险金融纠纷、建设工程纠纷、股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商事案件。 律师介绍北京东迅律师创办人、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2年通过国家首届**考试**法律职业资格。2007年执业于律师。在从事法律服务十余年的过程中,坚持以*知识、服务为民为理念,积极钻研法
公司名: 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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