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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上海市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后检查常见问题----产品标签(2023年下半年)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申报要求,本期小编将为大家解析近期产品标签中发现的高频问题。1、产品销售包装含《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标注或宣称的内容。《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十九条规定:化妆品标签禁止通过下列方式标注或者宣称:(一)使用医疗术语、医学名人的姓名、描述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或者已经批准的药品名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二)使用虚假、夸大、**化的词语进行
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备案申报9步走(2019,新政版) 原创/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化妆品注册部 凡以市场销售为目的的进口化妆品,必须预先经我国行政监管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NMPA)审批(特殊类化妆品)或备案(非特殊类化妆品),否则无法进行正常通关,亦不得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 本
1、问:化妆品定义是什么?答: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其中通过口服、注射等方式起到美容效果的产品依照其属性分别按保健品、药品或医疗器械等其他品类予以监管。牙膏使用时接触口腔粘膜,不符合化妆品定义,但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备案管理。香皂符合化妆品定义,但不作为化妆品监
进口特殊化妆品**注册审批1.《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及相关资料;2. 产品名称信息;3. 产品配方;4. 产品执行的标准;5. 产品标签样稿;6. 产品检验报告;7. 产品安全评估资料;8.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以及境外生产企业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资料;9. 专为向我国出口生产、无法提交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的,应当提交面向我国消费者开展的相
公司名: 北京天健华成国际贸易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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