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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与原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有何区别?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与原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主要有以下两点区别: 一是授权的范围和承担的责任不同。境内责任人根据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授权,负责产品的进口和经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负责代理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有关事宜,对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可以授权的数量不同。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可以根据经营活动的需要,授权多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1月7日)
2019年 *2号 为贯彻《**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精神,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8年*88号)做好本市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管理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实施,具体事项办理参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
进口化妆品备案授权书公证材料如何准备 一、进口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授权书双方必须签署后进行公证授权书应由化妆品生产企业和进口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双方共同签署。化妆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公证机关公证。进口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并经公证机关公证,授权书为外文的,还应译成中文,并对中文译文公证。 二、授权书应包括内容:1. 授
*十三条 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牙膏备案人应当在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牙膏的功效宣称、使用人群等因素,制定、公布并调整牙膏分类目录。牙膏的功效宣称范围和用语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十四条 牙膏的功效宣称评价应当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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