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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条 为规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工作,保证功效宣称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共治和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规范。*二条 在*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应当按照本规范进行功效宣称评价。*三条 本规范所称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是指通过文献资料调研、研究数据分析或者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等手段
本文作者为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 。 本文的论述对象为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备案后取得的是电子版备案凭证,备案产品按照“国妆网备进字(境内责任人所在省份简称)+四位年份数字+六位顺序编号”的规则进行编号。 第一步:明确概念分类,确定进口程序 1.确定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 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一书中将化妆品定义为:以涂擦、喷
目前国际上对化妆品的概念尚没有统一定义。欧盟现行的《化妆品规程》中定义化妆品是接触于人体外部器官(表皮、毛发、指趾甲、口唇和外生殖器),或者口腔内的牙齿和口腔黏膜,以清洁、发出香味、改善外观、改善身体气味或保护身体使之保持良好状态为主要目的的物质和制剂。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对化妆品的定义是:用涂抹、散布、喷雾或者其他方法使用于人体的物品,能够起到清洁、美化,促使有魅力或改变外观的作用。日本对化妆
儿童化妆品大致有护肤、清洁、卫生用品及防晒产品几类,其中清洁类及卫生用品较为多用。如清洁类的婴幼儿香皂、浴液及香波等,卫生用品类的痱子粉、爽身粉及花露水等。由于婴幼儿皮肤特别柔软娇嫩,在化妆品的选择上,除应考虑对皮肤、眼睛没有毒性外,还应确保产品的低刺激性。 (1)选择儿童用化妆品的原则 选购时需要掌握以下几个基本原则:①尽量购买专业、正规的儿童化妆品生产厂家的产品,同时,尽量购买成熟产品、老牌产
公司名: 北京天健华成国际贸易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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