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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化妆品备案相关|山东省食药审评查验中心普通化妆品注册备案常见问题解答(六)
1.问:儿童普通化妆品备案是否必需提供产品的毒理学试验报告?答:一、根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八条规定,儿童化妆品应当通过安全评估和必要的毒理学试验进行产品安全性评价。二、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三十三条规定,普通化妆品的生产企业已取得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质认定,且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能够充分确认产品安全性的,可免于提交产品的毒理学试验报告,有下
按照NMPA对进口化妆品备案注册申报资料的要求,申报产品应当提供国外市售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并如实翻译为规范的中文。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产品申报内容应与外文标签、说明书上使用方法、使用人群和使用部位等相符合。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在实际申报工作中发现,这部分资料出现的问题仍然不容小觑。比如包装中外文翻译
**条 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如下: (一)**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二)申请备案、延续、变更、补发批件的,提交原件1份; (三)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四)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
本文作者为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 本文的论述对象为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备案后取得的是电子版备案凭证,备案产品按照“国妆网备进字(境内责任人所在省份简称)+四位年份数字+六位顺序编号”的规则进行编号。 第一步:明确概念分类,确定进口程序 1.确定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 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一书中将化妆品定义为:以涂擦、喷洒或其他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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