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尧丰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街道办中环路宝华大厦A3楼 电话:0755-36934766 28106998 传真:0755-28106767 联系人:刘舒丹 手机: 0603封装型号: SESD0603E050M05 SESD0603E100M05 SESD0603E150M05 SESD0603E471M05 SESD0603E101M05 SESD0603E050M12 SESD0603E100M12 SESD0603E150M12 SESD0603E471M12 SESD0603E050M24 SESD0603E100M24 SESD0603E150M24 SESD0603E471M24 0402封装型号: SESD0402E050M05 SESD0402E100M05 SESD0402E391M05 SESD0402E471M05 SESD0402E050M12 SESD0402E100M12 SESD0402E391M12 SESD0402E471M12 SESD0402E050M24 SESD0402E100M24 SESD0402E391M24 SESD0402E471M24
词条
词条说明
为**进出口化妆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服务进出口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进出口化妆品检验监管能力和水平,海关总署修订形成了《*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进入“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 >”系统提出意见。二、电子邮件:三、
复配原料该如何申报?答:复配原料(包括植物提取物)应按复配物的形式申报,如“卡松”应分别申报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林酮、水、氯化镁、硝酸镁的含量。
《祛斑美白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
《祛斑美白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规范和指导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的研究和评价,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组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称中检院)起草了《祛斑美白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将起草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必要性按照风险程
什么样的产品需要申请保健食品注册?生产和进口下列产品应当申请保健食品注册:(一)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以下简称目录外原料)的保健食品;(二)**进口的保健食品(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除外)。**进口的保健食品,是指非同一国家、同一企业、同一配方申请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保健食品。对保健食品注册产品和申请人有什么要求?产品声称的保健功能应当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功能目录。国产保健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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