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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申报中对于染发产品,产品执行的标准中染发剂理化指标的控制范围应如何正确填报
应根据染发剂的配方申报量进行填报。对于两剂或两剂以上混合使用的染发产品有两种填报方式:一是按照Ⅰ剂或染剂中各染发剂的浓度填报染发剂指标的控制范围;二是按照混合使用时各染发剂的浓度填报染发剂指标的控制范围,并注明混合比例。
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及备案申报手续完全指导手册 本手册为有志于进口保健食品到中国的经销商和境外企业提供政策及程序上的友情指导。 本手册的作者为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保健食品注册部(申报咨询微信QQ同号1801335159),目的是和业界及企业进行交流,但没有培训**的义务。欢迎非商业用途的转载,转载请保留作者信息及文中链接。本公司保留所有法律权利。 (说明:由于本文写作时间较早,故文中审批
防晒化妆品,顾名思义,是指添加了能阻隔或吸收紫外线的防晒剂来达到防止肌肤被晒黑、晒伤的化妆品。根据防晒原理,可将防晒霜分为物理防晒、化学防晒;根据防晒指数,又有SPF或PA值的区分。(本文作者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欢迎转载,但转载时务必保留作者及联系信息,作者保留法律申诉的权利。)那么,如何界定防晒类化妆品在行政许可注册申报工作中的法律地位呢?下面有必要引进一些官方术语。术
**条 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如下: (一)**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二)申请备案、延续、变更、补发批件的,提交原件1份; (三)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四)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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